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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典委:关于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标准草案的公示(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2-12-16      浏览次数:2668    分享:

我委拟增订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将拟增订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草案公示(第二次,原名称: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法),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个月。请认真研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相关单位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本人签名,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曹琰,赵雄
电话:010-67079595
电子邮箱:caoyan@chp.org.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100061

附件: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草案.pdf (点击在线查看 或者下载保存)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22年12月01日

细胞类制品微生物检查指导原则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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