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 GB 41918《生物安全柜》,11月1日强制实施!
发布时间:2025-11-04 浏览次数:159
新国标 GB 41918-2022《生物安全柜》已于11月1日正式强制实施,同时,国家药监局发布的YY0569-2011《Ⅱ级生物安全柜》也于2025年11月1日起废止。
该标准整合多项行业标准,对生物安全柜的柜体防泄漏、过滤器完整性、气流模式等 20 余项核心指标提出严苛要求,是我国首个全面覆盖生物安全柜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生物安全柜新国标解读如下:
新增关键术语
操作区(operating area) 定义:明确为工作区内供人员操作的区域,由制造商根据 “人员 - 产品 - 交叉污染” 三重保护需求界定。解决此前 “工作区” 定义模糊导致的操作边界不清晰问题。
高效空气过滤器(HEPA) 表述:补充 “刚性外壳包裹皱褶滤料” 的结构要求,明确滤材 “不应为纸质”,强化过滤器耐腐蚀性和机械强度要求。
修订 工作区(working area) 定义为:从 “高于前窗玻璃下沿约 5cm 到工作台面” 调整为 “从高效空气过滤器 / 散流罩到工作台面”,更精准覆盖气流保护的核心区域。
新增强制性防护要求
柜体结构:强制要求 Ⅱ 级安全柜工作区采用 “四面双层结构”(左右侧、后部、底部),Ⅲ 级安全柜 “气密部分连续焊接”,提升柜体防泄漏能力,减少生物气溶胶外溢风险。
传递装置:强制 Ⅱ 级安全柜单侧设传递装置(传递窗 / 药液箱),两台串联时需带 “两门互锁”,解决物料传递过程中的交叉污染问题,符合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规范。
手套接口(Ⅲ 级):明确 “手套脱落时,接口中心风速不低于 0.7m/s”“手套材质需耐酸碱”,强化 Ⅲ 级安全柜的全封闭防护能力,避免高风险生物因子泄漏
生物安全柜分类
Ⅰ级生物安全柜(BSC-I)
保护对象:操作人员和环境
不保护:样品(因空气未过滤)
应用:教学实验室、低风险实验
风速要求:前窗进气风速 ≥ 0.7 m/s
Ⅱ级生物安全柜(BSC-II)
分为四种亚型:A1、A2、B1、B2,区别如下:
类型 | 下沉风速 | 进气风速 | 排风方式 | 是否可排风 | 适用场景 |
A1 | 0.25 m/s | 0.40 m/s | 内循环为主 | 可接排风 | 一般实验 |
A2 | 0.25 m/s | 0.50 m/s | 内循环+部分外排 | 可接排风 | 医院、药企 |
B1 | 0.25 m/s | 0.50 m/s | 70%外排 | 必须外排 | 有挥发性化学品 |
B2 | 0.25 m/s | 0.50 m/s | 100%外排 | 必须外排 | 高毒性/放射性物质 |
Ⅲ级生物安全柜(BSC-III)
完全密闭,通过手套箱操作
100%外排,需独立排风系统
适用于:BSL-4实验室、埃博拉、SARS等高风险病原体
核心技术要求
气流性能要求
项目 | 要求 |
下沉风速 | 0.25~0.50 m/s(视类型) |
进气风速 | 0.40~0.50 m/s(Ⅱ级) |
风速均匀性 | ±20% 或 ±0.08 m/s(取较小者) |
气流可视化 | 烟雾测试无逆流、无死区 |
生物防护性能(微生物挑战试验)
人员保护试验:
使用 枯草芽孢杆菌(10^8 CFU/mL)
模拟操作失误,检测前窗是否泄漏
合格标准:≤10 CFU(对照组为300 CFU)
样品保护试验:
检测柜内是否污染样品
合格标准:≤5 CFU
交叉污染试验:
模拟左右操作区交叉污染
合格标准:≤2 CFU(360mm距离)
测试方法
新国标提供了一整套测试方法,包括:
1. 气流测试
风速仪多点测试(9点法、25点法)
烟雾可视化测试(使用甘油或钛四氯化物)
气流方向判定:是否形成单向流、是否存在逆流
2. HEPA过滤器扫描测试
使用 DOP/PAO 气溶胶
扫描探头距过滤器表面:25 mm
扫描速度:≤5 cm/s
合格标准:泄漏率 ≤0.01%
3. 微生物挑战试验(生物防护性能)
菌种: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
浓度:10^8 CFU/mL
喷雾时间:5 分钟
采样器:安德森采样器(Anderson sampler)
培养条件:37℃,48小时
本文由环凯转载自“GMP办公室”公众号,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