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BT16294要求:沉降菌用培养基暴露时间确认方案
发布时间:2025-12-02 浏览次数:391
新版GB/T 16294-2025《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对沉降菌培养皿暴露时间提出了新要求,明确需确认单个培养皿的最佳暴露时间,且暴露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同时补充了培养基促生长能力的验证要求;相较于旧版,新版不再允许简单将短时间暴露结果换算为4小时结果,需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暴露时长,以避免因培养基脱水、菌落生长竞争等因素导致检测结果失真,确保沉降菌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代表性。以下为具体方案:

1.确认目的
确认沉降菌监测用培养基在0.5小时、2小时、4小时暴露时间下,外观无异常且仍具备良好的促生长能力,且在经过5天的培养后,培养基仍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通则1105》及GB/T 16294-2025《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要求,为沉降菌监测提供可靠的培养基暴露时间依据。
2.确认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2.2 GB/T 16294-2025《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3.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沉降菌监测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TSA)在规定暴露时间下的性能确认,涵盖外观质量及培养基适用性验证。
4.试验材料与设备
4.1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TSA),每皿倾注量为15ml(药典要求15-20ml,本次确认采用最不利条件,选择15ml进行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要求。
4.2试验菌种: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5年版四部通则1105》规定的5种标准菌株,传代次数不超过5代:
1)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26003
2)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CMCC(B)10104
3)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CMCC(B)63501
4)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98001
5)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CMCC(F)98003
4.3主要设备:
1)洁净培养箱(30~35℃、20~25℃)
2)压力蒸汽灭菌器
3)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
4)菌落计数器
5)无菌培养皿(直径90mm)
6)温湿度计、压差计(用于环境参数监测)
5.确认条件
5.1测试环境:选择公司换气次数最大的洁净房间,测试前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30分钟,维持静态环境(无生产操作),实时监测并记录温湿度、压差、换气次数等环境参数。
5.2采样点设置:基于房间布局及风险评估,确定3个代表性采样点(如房间对角线三点、气流关键区域等),每个采样点放置18个无菌培养皿(每皿培养基15ml)。
6.确认步骤
6.1培养基制备:按培养基说明书配制TSA培养基,121℃压力蒸汽灭菌15分钟,灭菌后在超净工作台内倾注无菌培养皿,每皿控制15ml,待培养基自然凝固(表面平整无气泡)后备用。同时制备同批次未暴露的培养基,作为菌液对照组。
6.2暴露操作:
1)按设定的3个采样点,每个点均匀摆放18个凝固后的培养基,打开皿盖使培养基表面完全暴露于空气中,记录暴露开始时间。
2)严格控制暴露时间,分别在0.5小时、2小时、4小时时间节点,从每个采样点取出6个培养皿,具体分组标记:
1个标记为“供试品组”,作为暴露环境的空白对照;
5个分别标记为“试验组-金黄色葡萄球菌”“试验组-铜绿假单胞菌”“试验组-枯草芽孢杆菌”“试验组-白色念珠菌”“试验组-黑曲霉”,分别对应5种试验菌种;
剩余培养皿继续按设定时间暴露,直至所有时间节点完成取样。
6.3外观检查:暴露取样后,立即对各时间梯度的供试品组、试验组培养基进行外观观察,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干裂、收缩、表面不平整、水珠凝聚过多等异常现象,详细记录每个平板的观察结果。
6.4培养基适用性试验:
1)菌液制备:将5种标准菌株分别接种至适宜液体培养基(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接种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30~35℃培养18~24小时;白色念珠菌接种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20~25℃培养24~48小时;黑曲霉接种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20~25℃培养5~7天),培养至对数生长期后,用无菌生理盐水梯度稀释至约100cfu/ml,备用。
2)接种操作:
供试品组:取各时间梯度的供试品组培养基,不接种菌液,作为供试品对照;
试验组:取各时间梯度对应菌种的试验组培养基,分别接种对应菌液0.1ml,用无菌涂布棒均匀涂布;
菌液对照组:取未暴露的培养基,分别接种5种菌液各0.1ml,作为菌液浓度对照。
阴性对照组:取未暴露的培养基,不接种菌液作为阴性对照。
3)培养:
试验组: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接种后的培养基,置于30~35℃培养5天;
试验组:白色念珠菌、黑曲霉接种后的培养基,置于20~25℃培养5天。
菌液组: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接种后的培养基,置于30~35℃培养3天;
菌液组:白色念珠菌、黑曲霉接种后的培养基,置于20~25℃培养5天。
供试品组:置于30~35℃培养5天。
阴性对照:置于30~35℃培养5天。
4)菌落计数: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接种后的培养基培养3天后,用菌落计数器分别计数各供试品组、试验组、菌液对照组的菌落数,阴性对照组应无菌生长。
白色念珠菌、黑曲霉接种后的培养基培养5天后,用菌落计数器分别计数各供试品组、试验组、菌液对照组的菌落数,阴性对照组应无菌生长。
7.数据计算与可接受标准
7.1数据计算
每种试验菌的回收率计算公式:
回收率 =(同时间点同采样点试验组菌落数 - 同时间点同采样点供试品组菌落数)÷ 同菌种菌液对照组菌落数
注:每组菌落数取3个采样点对应平板的平均值。
7.2可接受标准
外观要求:培养完毕后所有暴露时间梯度的供试品组、试验组培养基均应外观均匀、表面平整,无干裂、无收缩、无水珠凝聚导致的菌落蔓延现象。
微生物指标:
阴性对照组:平板应无菌生长,否则试验无效;
菌液对照组:每种试验菌的平均菌落数应在80~100cfu范围内(确保菌液浓度准确);
试验组:每种试验菌的回收效率应在0.5~2.0范围内。
8.结果记录与报告
建立详细记录表格,记录内容包括:培养基制备信息、环境参数(温湿度、压差、换气次数)、采样点位置、暴露时间、外观检查结果、各组菌落计数数据、回收效率计算结果。
汇总所有数据,按可接受标准进行逐项判定,出具确认报告,明确各暴露时间下培养基是否符合要求。
9.确认结论
根据外观检查及培养基适用性试验结果,综合判定0.5小时、2小时、4小时暴露时间下,沉降菌用培养基是否满足监测要求,确定适宜的培养基暴露时间范围。如2小时的满足要求,4小时的不满足要求,则定最佳培养基暴露时间为2小时。(时间达到后需要更换新的培养基)。
10.偏差处理
若确认过程中出现外观异常、阴性对照组有菌生长或回收效率超出规定范围,应立即终止试验,调查偏差原因(如培养基制备过程、暴露环境控制、操作污染等),采取纠正措施后重新开展确认。
11.再确认周期
当培养基配方变更、生产工艺调整、测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进行本确认;正常情况下,每3年进行一次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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