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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监管局:食品抽检不合格过半为微生物污染

发布时间:2020-11-20      浏览次数:2136    分享: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第二十四期食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显示,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等共394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温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宁波海关技术中心检测,结果合格产品389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不合格过半为微生物污染,合格率为98.73%。

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温州叶氏水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泥螺,菌落总数检出值(CFU/g):140000、130000、180000、140000、150000,标准规定为:n=5,c=2,m=50000,M=100000。

(二)温州聚蔬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富贵桃仁(芝麻味),大肠菌群检出值(CFU/g):210、30、270、310、220,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

(三)温州八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味饼,菌落总数检出值(CFU/g):15000、14000、16000、15000、13000,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

(四)温州龙湾云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日照嘉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丝,菌落总数检出值(CFU/g):110000、250000、110000、140000、120000,标准规定为:n=5,c=2,m=50000,M=100000。

(五)温州外国语学校购进鲜鸡蛋,甲硝唑检出值(μg/kg):2790,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不合格项目分析

菌落总数:各种微生物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多种途径污染食品,并不断利用食品中的丰富营养生长繁殖,导致食品腐败变质。消费者食用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危害人体健康安全。菌落总数超过标准值说明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是包装容器受污染;此外,还有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和销售过程等各个环节,生产设备不干净、工人不注意卫生、杀菌设施失控、包装车间和销售环境太差均有可能导致大肠菌群超标。消费者食用大肠菌群超标严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肠道疾病,可能引起呕吐、腹泻等症状。

本次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产品均未检出其他致病菌,结合居民膳食结构、抽检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健康风险较低,但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

甲硝唑:甲硝唑主要用于治疗或预防厌氧菌引起的系统或局部感染。GB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甲硝唑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甲硝唑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厌食、腹泻、腹痛等消化道反应,对循环系统、泌尿系统、呼吸系统也有影响。严重可致大疱性表皮松解型药疹,过敏性休克。

资料来源: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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