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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限量标准中采样方案设置的依据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7-27    浏览次数:1035

来源:“六扇门Study”公众号,作者-SIXDoors

GB29921 标准中共包括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副溶血性弧菌、克罗诺杆菌共6种致病菌指标。

这些指标有的采用二级采样方案,有的采用三级采样方案,如:沙门氏菌采用的都是二级采样方案(n=5,c=0,m=0);而金黄色葡萄球菌却有4种采样方案,巴氏杀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加糖炼乳和调制加糖炼乳为“n=5,c=0,m=0/25g(mL)”,即食调味品为“n=5,c=1,m=100CFU/g(mL),M=1000 CFU/g(mL)”,乳粉和调制乳粉、特殊膳食用食品为“n=5,c=2,m=10CFU/g,M=100 CFU/g”,干酪、再制干酪和干酪制品为“n=5,c=2,m=100 CFU/g,M=1000 CFU/g”。

那么这些采样方案设置的依据是什么呢?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

小六近期发现一本好书,是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编著的《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实施指南》最新版,指南中详细介绍了标准制修订的历程、标准制修订的原则、各国限量标准梳理情况、标准实施常见问题答疑等。小六从书中摘录汇总了“关于采样方案设置的考虑因素”内容,分享给小伙伴们哈!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

1 采样方案制定的考虑因素有哪些?

首先要考虑微生物标准制定的目的

即该标准是用来评估食品的一般质量或可接受性(即一般性指标),还是用来间接(即指示菌)或直接(即致病菌)评估食品的安全性。

一般性指标,如菌落总数,霉菌、酵母通常提供一般污染情况、早期变质或货架期等信息,如菌落总数过高可能与食品的变质有关。

指示菌检验用来间接指示相关致病菌存在的可能性,例如大肠菌群可以提示肠道致病菌污染食品的可能性。

致病菌检验结果直接反映了食品中致病菌污染的情况。对于致病菌限量标准而言,采样方案的选择还需要考虑基于风险的致病菌危害分类。

考虑食品预期处理和消费的条件

采样方案的选择还应考虑食品预期处理和消费的条件,即食品从出厂到食用过程中危害是增加、不变或是降低。

需要了解食品生产、加工和保存条件、贮存温度、竞争菌群状况,食品的食用习惯、食用者的易感性、供应中贮存和制备等。

ICMSF根据上述信息,将采样方案分为15个类型,如下图所示。

食品预期处理和消费的条件

2 限值m的确定考虑因素有哪些?

✨二级采样方案中,m值反映危害水平,严重危害程度的沙门氏菌、大肠埃希氏菌O157:H7等致病菌一般为零容忍,即m=0(不得检出)。

✨三级采样方案中,m一般与目标微生物的致病性及数量,以及食品基质是否适合产毒有关系,可以允许一定量,即可接受水平,也可根据履行GHP能够达到的水平来确定m值。

3 三级采样方案中M值确定的考虑因素

M值为不可接受水平,即允许检出的最高水平。

对于一般性指标而言,将微生物含量和腐败指标(气味、口味等)或货架期缩短至不可接受程度相互结合来考虑。

对于指示菌而言,可将指示菌与明显不可接受的卫生条件相互结合考虑(污染或细菌繁殖)。

对于致病菌而言,M值需要通过风险评估来确定。

此外,M值的确定还需要考虑“成本-效益”的分析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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